没收违法所得!香洲区开具第一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单→

发布日期:2024-05-03 03:55    点击次数:105

近期,香洲区一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“隐形变异”培训被查获。

违规情形: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,该机构面向16名初中学生违规开展有偿英语学科教学活动。

处理结果:经区教育局立案调查,该机构是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,不具备学科类培训资质,属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办学。该情形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六十二条第(二)项规定。2024年1月25日,区教育局向该机构送达了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,该机构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、申辩和听证要求。现区教育局已正式出具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,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8768元整。

当前,个别机构打着“开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”的幌子,假借“素养提升”之名,开展违规学科类培训活动,试图瞒天过海“合规化”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“打擦边球”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情形,是隐形变异的情形之一,区教育局将继续严厉查处。

该案是香洲区校外培训领域首例行政执法案例,是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实施以来,香洲区开出的首单行政处罚决定。希望校外培训从业者引以为戒,切勿受商业利益驱动,存在侥幸心理,铤而走险!

违规校外培训问题举报投诉电话:0756-2611605。

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

2024年2月29日

编辑:李苇婷

初审:杨莹、刘爽

复审:王彪

来源:香洲区教育局